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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6/2025-00022 发文时间 2025-02-28
发布机构 原州区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原州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原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固原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推进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深度融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举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2期,对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全覆盖集中培训;举办法治专题培训及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对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集中培训,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法治自信,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更加健全。督促、指导全区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规定,统一部署年度述法工作,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成效进一步巩固。  

(二)立足职能履行,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质效。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推进政府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4年,依法审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加大力度治理“红头文件”乱象,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不当文件制定出台。加快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区政府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推动政府决策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公布了《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原州区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原州区行政裁决事项目录清单》《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原州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4年版)》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做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容缺事项承诺办理、异地事项跨域办理、高频事项免证办理,推动国务院层面确定的13项“一件事”、自治区层面确定的7项“一件事”、区本级确定的“冷凉蔬菜产销企业开办一件事”落地见效。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稳增长稳预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全面落实民营企业促进法,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法治体检、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红头文件及证明事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包容审慎执法等举措,进一步推进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营商法治环境大改善、新提升。2024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区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服务保障原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开通涉企、涉农“绿色”通道,依法审结涉企案件3548件,涉案标的1.28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诉累,为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区检察院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引领,制定出台“二十条”安商护企实施措施,加强涉企立案监督,深化检企对接,会同法院、公安机关建立“法律护企服务站”,为辖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以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机制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的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指导部门(单位)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积极开展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试点,持续推进乡镇赋权评估,梳理乡镇(街道)平均履职事项1600余项(最多的达2800多项),收回部分履职事项,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推动基层减负,优化基层执法行为。

(三)深耕溯源治理,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面落实自治区、固原市关于诉源治理工作部署,主动作为,关口前移,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于萌芽状态,行政诉讼增量明显下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府院联动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助推法治原州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原州区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等文件,通过每季度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和司法建议,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争议案件会商机制等举措,进一步强化溯源治理,最终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2024年,人民法院转办行政争议化解案件36件,府院联动诉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9件,行政争议诉前化解率为52.8%。市、区两级法院受理全区一审行政案件4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行政诉讼受案数与2023年相比下降了33%,案件败诉率约为26.5%,实现行政诉讼受案数和败诉率双下降。强化败诉案件的治理。对全区2019年-2023年以来所涉及的126件行政败诉案件及273件涉府民事案件,分别向涉案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及整改清单,并通过工作提醒、跟踪督导等措施,督促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和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各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拖欠企业账款。2024年督促各相关行政单位主动清理拖欠企业债务2000余万元。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牵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持续提升行政复议质效,有力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全区新收行政复议申请83件,首次超过法院系统一审行政诉讼收案量,与2023年同比增长700%以上。其中纠错案件11件,纠错率为13.25%;复议后诉讼5件,无败诉案件。全年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份,推动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从源头上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四)强化普法质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构建大普法格局,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持续强化宪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营造了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年来,深入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额彩礼专项治理、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毒品预防等法治宣传活动(讲座)、法律知识竞赛5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物品1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18万人次,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狠抓“关键少数”。按照“1+3+X”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体系,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知识清单纳入学习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开展集中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公开课”,推动领导干部做遵规学规守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24年,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8次,带动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会前学法863次,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开展讲法73次,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考法34次覆盖3655人次,法治专题讲座156场次,线上线下旁听庭审450余人次。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议,听取了相关单位履职报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律师代表、成员单位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组成评议团进行现场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上进行现场通报,倒逼普法责任主体强履职、促落实、提质效。创新乡村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立足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将村居“两委”成员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精准培养,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百余场次,培育“法律明白人”骨干573名,“法律明白人”1236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深化依法治理,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加快建设“一站式”平台,实现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全面推行“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1+1+3固原实践”,坚持“小片区”治理工作法,全面整合综治、司法、退役军人、禁毒、武装五支力量,分片包村,每季度轮换一次,做到矛盾隐患“周清季结”。在全区191个村(社区)打造“塞上枫桥”人民调解室,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功能型党小组领导下,做到矛盾纠纷排查“日清日结”,化解“日清周结”。建立政法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包抓,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律顾问四支法治力量下沉的“1+4”法务特派员工作机制,推动专业法治力量下沉,确保城乡更安宁、社会更和谐、群众更安乐。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社会稳定五大领域22项风险隐患,有效发挥“塞上枫桥”基层治理工作机制优势,建立问题、责任、化解三个清单,实现“排查、报告、研判、调处、化解”全链条闭环处置,做到矛盾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无盲区、零遗漏”。2024年,集中开展矛盾风险排查化解稳控,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726件,化解11702件,化解率99.8%。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化。按照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要求,把信访工作有机融入“塞上枫桥”基层治理机制,有效衔接行政复议,推动“府院联动”,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2024年,全区受理信访总量1200批1356人次,信访及时受理率100%,按期答复率99.27%,对44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建立化解清单,通过领导包抓、释法明理、司法救助等手段成功化解。    

(六)健全监督机制,促进形成严密法治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和监督力度,始终体现人民意志、接受人民监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办结15件,办结率100%,所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均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正确。做好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工作。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12件人大议案、49件政协提案全部高质量按时办结。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及时成立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全年三次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10宗,制发行政执法监督书3份,推动各执法单位整治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作用,选聘15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通过召开座谈会、线上调研等方式收集监督员建议,打通行政执法监督“神经末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工作衔接机制和信息交流机制,加大公众参与监督行政执法力度,基本实现了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升。强化检察监督。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建立健全检法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府检联动机制,对发现相关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机制性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予以监督。2024年,检察机关制发社区矫正纠正违法及检察建议22份,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07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6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5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62份,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强化巡察监督。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及时公开巡察工作信息,提高巡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24年,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先后召开专题会议8次,召开府院、府检联席会议4次,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动了全区法治建设工作的进程。

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活动,坚持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书面述法全覆盖与现场专题述法相结合,充分发挥述法引领、推动和示范效应,主动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短板问题。

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区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开展调研和督导,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深层次问题和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全年进行3次法治督查,其中实地督查1次、书面督查1次、线上督查1次,下发督查通报1期、工作提醒10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区的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一是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个别部门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依然不强、个别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力现象仍旧存在,法治政府建设在责任落实层面上还存在差距。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具体表现在各乡镇(街道)及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严重匮乏,对现有法治人员的能力培养缺乏有效措施。三是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需要提升。个别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学法用法主动性、自觉性不强,缺乏相应的知识结构和法律素养,运用法律决策、办事的能力不能适应依法行政与时俱进的需要。

(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执法力量统筹有待加强。对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使用安排不合理,部分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从事其他事务性工作,乡镇(街道)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二是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有待调整。现有赋权事项和乡镇(街道)承接能力不匹配,专业执法领域赋权事项专业化要求较高、行业标准规范较多,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知识储备不足,导致乡镇(街道)“接不住、接不稳”。三是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执法部门仍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缓作为的情况,超期限办案情况时有发生。

(三)基层法治化治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多元解纷机制配备不健全。乡镇(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水平较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发展不均衡,受行业性专业性组织自身调解能力的限制,人才储备不够,调解水平有限,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的程度不足。二是行政争议溯源治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性不高,导致行政争议化解难度较大,此类案件申请人更倾向于选择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进一步激化矛盾,加大化解难度。

同时,在加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上还要下更大功夫,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上还需持续发力,法治阵地建设的覆盖面还需拓展等。对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持续用力、加快解决。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实现“一规划两纲要”关键之年,全区上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根本目标,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提升、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升规范文明执法水平。持续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文明规范执法、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等具体工作措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落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进一步落实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让执法更有“温度”。聚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持续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常态化,强化监督质效。

(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认真贯彻落实“将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积极构建行政复议与调解、信访、诉讼、监督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分类分级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路径,进一步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重大事项沟通协调机制、行政争议联合化解机制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执法工作有力推进。

(三)狠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标对表“一规划两纲要”指标体系,聚焦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和法治建设领域“难点”“堵点”“痛点”,合理推进“一规划两纲要”终期评估,逐步推进补短固优增效,做深做实法治政府建设“后半篇文章”,切实把补短固优增效转化为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原州建设的新动能。

(四)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扎实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部署要求,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为牵引,培养选树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典型,加强经验交流、学习互鉴,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区经济发展融合推进,以示范创建带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五)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重要指示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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