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1/2015-17786 | 发文时间 | 2015-01-15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原州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原政办发〔2014〕1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派出机构:
《原州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原州区编委会审核,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原州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固原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州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14〕45号)和原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原州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原党发〔2014〕25号),设立原州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为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取消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监督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参与组织全区重大文化活动。
(三)检查、指导、协调全区大型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及电影发行放映、图书流通、文物保护等工作。
(四)负责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并负责对文化艺术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和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
(五)监督管理文物事业,组织协调文物抢救保护和弘扬利用工作,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六)监督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民办机构和基层文化建设。
(七)贯彻落实文化、体育、文物、旅游经济政策,管理文体、旅游系统国有资产。规划、指导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九)开发和利用文化旅游资源,加快文化旅游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十)承办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原州区文化体育旅游局设置5个岗位
(一)办公室岗位
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保卫、信访、宣传、党务、纪检、行政审批、行政复议、人事、劳资、职称评审、财务、统计、车辆管理、接待、会议组织、基建和单位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公共文化岗位
管理全区公共文化艺术事业;编定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指导文化馆、图书馆及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调查研究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建设;指导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建设;指导文艺创作和艺术生产;指导、协调全区大型文化活动。
(三)文物旅游岗位
管理全区文物旅游事业;编定文物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指导须弥山石窟文物管理所工作;负责区内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制度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饭店、农家乐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体育岗位
管理全区体育事业;编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指导体育活动中心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的体育竞赛、运动训练及全民健身活动。
(五)农村广播影视岗位
管理全区农村广播数字电影事业;编定农村广播和数字电影事业发展和年度计划;检查指导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中心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数字电视放映,固定放映点建设及城镇影院运营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原州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核定行政编制10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五、附则
(一)本规定由原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原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原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原州区文化体育旅游局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2040366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