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1/2015-17791 | 发文时间 | 2015-01-15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原州区市容管理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原政办发〔2014〕1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派出机构:
《原州区市容管理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原州区编委会审核,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原州区市容管理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固原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州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14〕45号)和原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原州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原党发〔2014〕25号),设立原州区市容管理局,为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固原市有关市容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及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城市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及其管护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市场的监管、城市生活垃圾和特定废弃物的管理。
(四)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会同固原市城市管理局依法整治乱堆乱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拆迁现场、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组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费的征收,并监督使用。
(五)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
(六)负责组织、协调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办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原州区市容管理局设置3个岗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局机关内部工作关系,制定全局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办文、办会、保密、后勤事务、劳动工资、组织人事、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接待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工作。落实效能建设的检查、考评和追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容管理岗位
贯彻实施有关城市市容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执行城区容貌标准。负责城市道路及道路绿化带的清扫、保洁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负责编制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容环卫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岗位
负责市容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咨询、宣传工作。拟定市容管理工作中的有关规范文件,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做好行业人员培训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原州区市容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7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五、附则
(一)本规定由原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原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原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原州区市容管理局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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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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