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9/2019-00115 | 发文时间 | 2019-11-05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乡村振兴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原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办公地址:原州区安康路卫健局五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联系电话:0954-2087300
负责人姓名:冯晓明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 2:30-6:30 ; 冬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6:00
邮政编码:756000
职能配置、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固原市原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固党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原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原州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原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为原州区脱贫攻坚制定出台有关脱贫措施、协调统筹扶贫规划的制定,重大扶贫措施的落实;负责原州区扶贫规划制定,年度扶贫方案编制。
(二)负责社会扶贫全面工作,参与全区社会扶贫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联系协调部门包村工作。
(三)负责中央定点帮扶、闽宁对口扶贫、单位帮扶及各类社会组织帮扶项目对接落实工作;负责中长期技能培训及其他培训工作的计划上报、方案编制。
(四)负责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经济发展进行监测,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依据。
(五)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对象的审核、移民档案管理、移民工程验收、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及督查、移民村产业发展、拓宽移民各类增收项目的规划。
(六)检查监督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
(七)完成区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原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下列岗位:
(一)综合办公室岗位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单位各类资金管理、预(决)算、“三公”经费管理、扶贫资金检查、会议预算申报等工作;配合办公室采购办公用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管理岗位
负责贫困村、贫困户的项目申报、方案编制、项目库建设、组织实施、工程检查验收、档案归类等各项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扶贫规划岗位
负责中长期扶贫规划编制、项目库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贫困监测岗位
负责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监测、扶贫数据库建设、信息编报、脱贫考核等各项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扶贫岗位
负责中央定点帮扶、闽宁对口帮扶、单位定点帮扶和各类社会组织帮扶项目的计划申报、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工程验收、资金审批支付、效益评估、档案归类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培训中心岗位
负责中长期技能培训及其他培训工作的计划上报、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扶贫小额信贷岗位
负责“金融扶贫”组织实施,创新金融扶贫、贫困户贷款、贴息及贷款档案管理;负责互助资金管理回收使用及档案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原州区扶贫办机关占用事业编制2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六条原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的调整由原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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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2040366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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