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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2/2019-00040 发文时间 2019-11-05
发布机构 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办公地址:原州区政府东街25号一楼东侧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联系电话:0954-2030444

传真号码:0954-2030444

负责人姓名:邓彦峰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  2:30-6:30 ; 冬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6:00 

邮政编码:756000

职能配置、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固原市原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固党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是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挂原州区招商局牌子。

第三条 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及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业、信息化和商贸流通业发展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业、信息化和商贸流通业发展及节能监察、年度经济运行调控目标。

(二)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有关问题;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核准;负责除经济开发区辖区以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行业的监督。

(三)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监测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有关工作;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节能监察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五)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六)研究流通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推动流通业健康发展;研究制订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农村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七)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

(八)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贸易洽谈会议,指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开拓国际市场。

(九)宏观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区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区委和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

(十)负责全区盐业专营管理工作、成品油市场监管、运行、行业规划和年审工作。

(十一)完成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设下列岗位

(一)办公室岗位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文秘、信息、档案、财务、人事、劳资、信访、保密、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助领导抓好局机关的政治业务学习、干部培训;综合协调各岗位的工作。

(二)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信息建设岗位编制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和业务方面材料的起草工作;提出全区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的方案,组织全区性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活动,调查研究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导和协调全区网上招商引资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经济协作项目库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工作。

(三)工业和信息化服务管理监督岗位。承担全区工业、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工业企业年度经济综合调控目标任务,分析工业行业经济运行态势,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和促进行业发展政策、措施;负责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全区盐业专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参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四)商贸服务管理监督岗位。承担全区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依法对特殊流通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区政府交办的我区与外国政府、跨国公司的对外联络和信息互通工作;负责同政府聘请的国内外经济顾问的联络工作;负责全区成品油市场监管、运行监测、行业规划及年审工作;负责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及限上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参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五)市场体系建设及运行岗位。发展健全规范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等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农村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拟订商贸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的调整由原州机构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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