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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3/2019-00120 发文时间 2019-11-05
发布机构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办公地址:固原市中山街201

邮编:756000

联系电话:0954-2031684

传    真:0954-2031684

负责人姓名:别志俊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  2:30-6:30 ; 冬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6:00 

      电子信箱:yzqjyjb@163.com 

职能配置、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固原市原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固党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是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原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原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原州区教育体育局,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措施、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原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三条原州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统筹规划全区教育资源配置、结构布局调整;按规定承担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监督管理、检查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的教育工作及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做好特岗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的招聘、就业指导工作;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教职工队伍的培养、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按规定承担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和认定工作。

(五)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分配、使用及管理,按规定做好国内外对我区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

(六)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工作。

(七)负责全区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及图书、教学仪器配备工作。

(八)抓好全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保卫、稳定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信访、审计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区体育工作;指导体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体育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完成区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内设下列岗位:

(一)办公室岗位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承担原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草拟领导小组会议、局务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议题,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局务会及专题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草拟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并组织实施;负责草拟领导小组、局机关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并督促落实;负责教体系统舆论宣传、自媒体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后勤服务管理及公开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公文处理及信息报送工作;完成区委和政府、领导小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管理岗位

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各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教职工录用、调配、交流轮岗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管理,师德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干部的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负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和认定工作;负责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招聘工作;管理人事、文书档案;负责各类支教工作;负责全区校(园)长、后备干部及各类人才的选拔、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出入境办理的审查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育管理岗位

负责拟订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国防教育及学校团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办园)审批与管理;全面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开展乡校素质教育质量评估,推进素质教育,加强信息化建设;负责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负责中小学教科书审定、征订与管理;负责幼儿园和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及档案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高中、初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中(中专)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德育、心理健康、安全工作并督促、检查、指导和落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财务岗位

负责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编制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负责教育事业的各项统计及各类学校固定资产的变动登记、管理和建档工作;负责编报教育建设项目规划及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工作;负责编报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规划及招标、采购和配发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学校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和后勤保障事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高等学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管理及救助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岗位

管理全区体育事业;编制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指导体育活动中心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的体育竞赛、运动训练及全民健身活动;负责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和卫生工作并督促、检查、指导和落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教育督导岗位

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负责区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实施情况的督导;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单位的督导;负责教学质量国家级监测;负责对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提出建议;组织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研究,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完成局领导及上级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教育工委党建岗位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承担中共原州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草拟教育工委、党组及有关专题会议议题,督促落实教育工委、党组会及专题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草拟教育领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及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党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等群团工作;完成区委和政府、领导小组及教育工委、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

第六条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的调整由原州机构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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