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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0/2019-00019 发文时间 2019-11-05
发布机构 原州区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水务局
原州区水务局

办公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东关路84号

咨询电话:0954-2031607

传真号码:0954-2031607

负责人姓名:戴培义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  2:30-6:30 ; 冬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6:00 

邮    箱:yzqswj@126.com

邮政编码:756000

职能配置、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固原市原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固党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原州区水务局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原州区(以下简称全区)水利发展规划。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拟订具体实施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宣传和贯彻执行。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河流及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全区水资源,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和管理工业、农业、生态及城乡供水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原州区财政性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河湖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八)负责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和扬黄灌区骨干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现代化灌区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制扬黄灌区年度灌溉用水计划及灌溉用水管理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及实施情况监督评估协调推动水利扶贫工作。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实施水利投资项目稽察、节水及水资源管理督查。组织实施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化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

(十五)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水务设下列岗位

(一)综合办公室岗位

负责协调组织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对内设股(室)和局属单位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强化服务功能,完善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材料起草、宣传报道、上传下达、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信访接待和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二)规划计划岗位

负责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利项目计划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拟订、申报并参与审查工作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水利改革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和水利普查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

(三)水资源管理与水行政执法岗位

负责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解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组织编制并上报水资源公报。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全区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检测。检查、督促、考核乡镇、村级河长制落实情况。承担原州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工作。

(四)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岗位

负责全区水利工程的报建、招投标、开工等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利项目建设组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承担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排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提升以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水环境治理、跨流域调水等工程建设。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拟订各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深化水利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全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护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设施的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指导泵站、堤防、水闸、大坝、水库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水利新技术和新工艺。

(五)财务审计岗位

编制部门预、决算并严格执行。执行和监督管理全区水利发展资金和其他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好各项财务计划和报表的上报工作负责全局各项社会基金、保险的收缴与上解负责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水务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六条 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的调整由原州机构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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