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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5/2020-00080 发文时间 2020-11-14
发布机构 原州区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民政局
原州区民政局

通信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西路267号(原州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四楼403か公室)

咨询电话:0954-2031083,邮箱:yzqmzj2031083@163.com

传真号码:0954-2031083,邮政编码:756000

负责人姓名:马静乾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  2:30-6:30 ; 冬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6:00 

职能配置、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固原市原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固党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民政局是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

第三条 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民政部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卫生健康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卫生健康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第四条 民政局内设下列岗位:

(一)办公室岗位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普法、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协调、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干部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自治区财政拨付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业务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民政事务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和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岗位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岗位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自治区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岗位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岗位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本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养老服务岗位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民政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原州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的调整由原州机构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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