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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37/2020-00058 发文时间 2020-12-04
发布机构 原州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原州区南关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设置
固原市原州区南关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设置


机构名称:固原市原州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954-2031490

传真号码:0954-2031490

办公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政府东街7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  2:30-6:30 ; 冬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6:00 

负责人姓名:何秉龙

邮政编码:756000

职能配置、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固原市原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固党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原州区南关街道办事处是原州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为正科级。

第三条南关街道办事处是原州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代表区政府对街道辖区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行使区政府赋予的职权,在街道党工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在原州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设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区文明、和谐安定、生活便捷、环境优美的新型街道。

2、协调组织辖区各单位和居民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事业。

3、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工作,发挥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促进依法建设;考核、验收、申报各级文明小区。

4、组织开展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辖区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建立防范网络和责任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5、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调解民事纠纷,指导社区居委会建立调解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两劳”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社会救济、救灾、优抚、残疾人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再就业、征兵、兵役登记等工作。

7、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减灾救灾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辖区内土地征用、拆迁、城市规划管理和改造工作。

10、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11、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12、承办原州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机构设置

(一)行政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负责街道办事处领导协调工作督促本单位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责任制的贯彻实施;负责党务、政工、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保密武装、老干部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信访、人事、劳资、文电处理、防火、保卫、审计及财产管理工作;负责公章、车辆的管理、使用工作;统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做好社区文化、科普体育工作;承办街道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区管理办公室。开展便民利民、社会福利及后勤保障等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搞好城镇化建设;发展社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与社区各单位共同搞好“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辖区内土地征用、拆迁、城市规划管理和改造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居民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治安联防;协助学校、家长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依法调解社区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助政府、公安机关对监外执行人员的监视教育工作;做好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设置司法所,为司法局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事纠纷处理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街道办事处工作岗位设置和职能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核定编制限额内自行确定必要的助理员或专干,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二)事业机构设置

街道办事处设置事业机构3个

1、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居民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服务工作,对辖区育龄妇女的查孕、查病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辖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数据的录入、统计、汇总及信息网络的使用及资料档案的管理;负责社区低保专干的培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咨询服务及贯彻落实等工作。

3、社区与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社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城市管理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社区老龄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对辖区劳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劳动合同、职业道德的培训工作;掌握富余劳动力余缺信息,开展劳务信息咨询服务;负责辖区劳务输出、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

第五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南关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9,工勤1名,事业编制16名领导职数6名,党工委书记兼人大联络办公室主任1名,主任1名,副书记1名副主任2名(其中1名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辖区内土地征用、拆迁、城市规划管理和改造工作),武装部长1名。

第六条 本规定的调整由原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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