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640421018/2023-00003 发文时间 2022-12-27
发布机构 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综合执法局机构职能
原州区综合执法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规范简称:原综执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梁龙祥

办公电话:0954-7225116(综合办公室)

0954-7225208(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

0954-2852196(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

传真号码:0954-7225209

机构设置:下设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不定级别事业单位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九龙路建业街

互联网联系方式:yzqcsglj@163.com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城管监察、环境卫生、市政维护、建筑垃圾管理、市场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查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排水以及市场建设等设施的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

(三)承担监督、指导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及物业企业管理、城市道路管理维护及排水运行管理、城市路灯管理维护、公租房终审及分配、城市应急及防洪减灾管路、违法建设管理、大型户外广告管理、城市亮化等工作的职责。

(四)负责行使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审查、审批;负责行使门头牌匾的备案、审批;负责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许可;负责占用、开挖城市道路的审批;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审批;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的审批;负责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许可;负责城区临时建设的审查备案;负责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和排放的审批;负责对关闭、拆除生活垃圾处置场所的核准。负责监督审查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内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行为。负责监督审查原州区农牧、林业、水利、交通和乡镇建设、卫计等领域内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行为。负责实施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五)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和部分乡镇环境整治工作、城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六)承办区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人事及机关事务的日常管理;负责对机关接待、后勤、安保、考勤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制度的制定;负责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文书档案、文印及保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编制年度经费计划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负责项目初设报审和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评等前期手续的申办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排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扩建、维护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标投标和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采购项目的报审、采购的监督管理;负责项目的初验和申请县级验收;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对机关科室的综合考核工作。

(二)法治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执法大队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考评考核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队容风纪投诉、执法纪律投诉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市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城区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开展普法教育

 (三)违法建设管控室

负责违法建设管控与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区规划区噪音、扬尘污染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筑施工工地、旧城拆除现场以及渣土运输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区流浪犬管理的监督检查。承担城管执法监察大队的考评考核工作。

监管违建管理中队、渣土管理中队和流浪犬管理中队。

(四)市容秩序管理室

1、拟定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的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城市容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道路摊点设置并指导实施;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容市貌秩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附属绿化工程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卫基础设施改造、扩建、维护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城区路灯维护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街面楼体亮化、街道景观亮化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公用事业管理所、路灯管理所的考评考核工作。

3、负责行使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审查、审批;负责行使门头牌匾审批的监管;负责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许可;负责占用、开挖城市道路的审批;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审批;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的审批;负责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许可;负责城区临时建设的审查备案;负责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和排放的审批;负责对关闭、拆除生活垃圾处置场所的核准。

监管市容市貌管理中队。

(五)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室

负责监督、指导城镇公租房终审、分配、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的发放、信息统计和分析等工作;负责制定我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标、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开展租赁补贴家庭摸底调查、资格审核,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监督发放补贴资金或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组织开展不定期回访或年度复核,加强动态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我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负责起草我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条例;监管、指导物业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对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的考评考核工作。

监管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四、下设事业单位

(一)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维持市容市貌秩序,禁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城区乱象;负责建筑渣土清运、处置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拆迁现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处理城区扬尘污染、噪音污染;负责行使门头牌匾设置的监管;负责非法占用、开挖城市道路的监管;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非法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手续的监管;负责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管;负责城区流浪犬患的治理;负责对城区道路、人行道及地下管网的维修、改造工程的实施;负责“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负责行使城市控制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控制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的行为行驶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控制区内建筑工地夜间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产生扬尘污染,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依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路、乱停乱放车辆、阻挠城管执法、威胁执法人员、违反城市饲养动物管理规定以及违法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的行为行驶行政处罚权;对违反食品药品管理规定、在城市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反河道、水资源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二)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汇总原州区各项目区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组对征收范围内土地房屋状况、住户情况、摸底调查情况、补偿资金等数据,上报政府拨付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费;负责收集各征收小组已公示、审核无异议的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花名册,负责管理拨付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负责土地征收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市区市容环境卫生各类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垃圾中转站和街道公共厕所管理及垃圾中转站、公厕附属绿化工程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市区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以及垃圾填埋场场区绿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生产垃圾处理费和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收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管理处罚工作。

(四)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做好城镇公租房分配环节的审批、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的发放、信息统计和分析等工作;负责制定我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标、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租赁补贴家庭摸底调查、资格审核,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发放补贴资金或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组织开展不定期回访或年度复核,加强动态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我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负责起草我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条例;对物业企业实施监管、指导、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并正常运转,指导物业企业开展住宅小区创优达标工作;承办区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2040366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