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640421008/2023-00004 发文时间 2022-12-27
发布机构 原州区人社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固原市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规范简称:原州区人社局

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薛国虎

办公电话:0954-2031983

传真号码:0954-2031983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 6 个岗位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北街延伸段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固原

市和原州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资政策,编制事业单位职工调

资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政策法

规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工作,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

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拟订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则。

(三)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职工的调整、交流工作。

(四)负责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工勤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

承办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五)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发展、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

资源市场中介准入管理。

(六)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

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承

办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七)负责全民创业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拟订促进城乡劳

动力转移就业规划,指导、协调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八)拟订职业技能开发培训规划,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

度,负责承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

(九)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

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指导、参与全区劳动保障重大违法

案件的查处和违法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固原市养老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

负责养老基金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按规定时限完成基金

收缴,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固原

市和原州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资政策,编制事业单位职工调

资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工作,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

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拟订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则。

(三)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职工的调整、交流工作。

(四)负责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事业

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工勤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

承办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五)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发展、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

资源市场中介准入管理。

(六)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

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承

办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七)负责全民创业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拟订促进城乡劳

动力转移就业规划,指导、协调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八)拟订职业技能开发培训规划,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

度,负责承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

(九)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

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指导、参与全区劳动保障重大违法

案件的查处和违法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固原市养老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

负责养老基金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按规定时限完成基金

收缴,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岗位

协助局领导对局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办;

负责局各类会务组织、保密保卫和资产、财务管理;负责管理局机

关公共事务、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

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综合调

研;承担文稿起草、文件收发、文电处理、党建、新闻宣传、信息

发布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岗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招考工作,拟定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奖励并

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统计

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备案事

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对国家有突出

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系

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审核工作;指导检查全区事业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工资管理岗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

和离退休政策,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负责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统发的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费和

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审批

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工作;拟定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

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四)就业创业和人才岗

负责制定促进就业的有关措施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转移就业

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拟定促进劳动力转移就

业和全民创业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指导和监督实施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民办职业技能

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的审

批、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预测和开发工作,研究拟定人才流动、人事代

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规定、办法,开展人才流动、开发管理工

作及培育、发展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人力资源市场的各项工

作;负责“三支一扶”及事业单位实习高校毕业生岗位落实、选派

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用工单位招聘、招工广告审批工作。

(五)社会保障岗

执行区、市关于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拟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督导经办机构和乡镇(街道)按规定时限程序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费用征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资格认定,负责养老基金监

管工作,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死亡认证及待遇发放。

(六)劳动保障岗

开展用工单位规范用工书面审查;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备案

管理和集体合同审核;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推进

集体合同制度贯彻实施;组织监督检查用工单位落实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做好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拖

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理;指导劳动监察

执法局开展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的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

预防工作。

四、直属机构/ 下属单位

(一)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

拓宽就业渠道为切入点,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狠抓再就业优惠

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再就业;

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精心组织转移就业;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

认真做好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工作;推进社区就业进程。

2.按照区委、政府确立的发展劳务经济的总体要求,统筹管理

全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拟定城乡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农村富余

劳动力开发就业措施并组织实施,为务工人员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劳

动法律、法规,使劳务经济活动有序进行,建立信息网络,掌握劳

动力供求信息,开展劳务市场信息咨询服务,对劳务经济活动中涌

现出的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充分发挥能人带动作用,对劳务人员进

行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劳动合同培训、教育,协调用工、务工关

系、跟踪管理服务,加强转移就业经费基金的管理使用。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和原州区有关全民创业政策;全

区全民创业各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任务的落实;全区创业指导、

创业培训和创业信息统计。

4.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收集、整理

发布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开展人力资源招聘服务,为城乡劳动者提

供就业指导、培训、派遣等服务;审核用人单位招聘资格、招聘简

章(广告)及发布招聘信息。(二)原州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

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开展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书面审查;

6、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备案管理和集体合同审核;

7、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贯

彻实施;

8、做好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

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理;

9、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10、完成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原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

1.负责原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根据原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组成仲裁庭,依

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接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咨询,对企业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

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指导企业依法用工。

4.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人事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

案件。5.负责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

计。

6.负责区属用人单位及中央、自治区、固原市直单位劳动人事

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

7.指导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企业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8.完成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自治区、固原市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

实,制定社会保险经办规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核、社会保险费

用征缴及待遇审核支付(失业保险除外)、管理;社会保险关系建

立、记录、转移、接续、终止。

3.负责各乡镇(街道)、辖区各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业务指导、

培训和考核。

4.负责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报道工作,受理咨询、查询和举

报;协助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驻固行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

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5.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执行、

会计核算和运行分析工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划拨,相关社保基金管理和使用。

6.负责全区行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城

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死亡认证及、核查工作。7.负责建立、完善各项社会保险监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对社会保险诚信系统、监控信息系统按规定进行数据信息维护,实

时监控、分析基金运行情况,办理投诉举报案件并依规核查社会保

险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建设,执行社会保险业务信息

系统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落实并积极组织开展“互联网+社保”行

动计划和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承办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管理和

记录发布,信息网络硬件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和管理,社会保障

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社会保险各项档案的的统一归档管理。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2040366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