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8/2023-00004 | 发文时间 | 2022-12-27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人社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固原市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规范简称:原州区人社局
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薛国虎
办公电话:0954-2031983
传真号码:0954-2031983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 6 个岗位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北街延伸段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固原
市和原州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资政策,编制事业单位职工调
资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政策法
规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工作,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
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拟订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则。
(三)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职工的调整、交流工作。
(四)负责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工勤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
承办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五)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发展、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
资源市场中介准入管理。
(六)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
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承
办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七)负责全民创业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拟订促进城乡劳
动力转移就业规划,指导、协调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八)拟订职业技能开发培训规划,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
度,负责承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
(九)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
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指导、参与全区劳动保障重大违法
案件的查处和违法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固原市养老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
负责养老基金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按规定时限完成基金
收缴,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固原
市和原州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资政策,编制事业单位职工调
资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工作,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
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拟订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则。
(三)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职工的调整、交流工作。
(四)负责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事业
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工勤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
承办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五)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发展、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
资源市场中介准入管理。
(六)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
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承
办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七)负责全民创业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拟订促进城乡劳
动力转移就业规划,指导、协调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八)拟订职业技能开发培训规划,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
度,负责承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
(九)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
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指导、参与全区劳动保障重大违法
案件的查处和违法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固原市养老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
负责养老基金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按规定时限完成基金
收缴,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岗位
协助局领导对局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办;
负责局各类会务组织、保密保卫和资产、财务管理;负责管理局机
关公共事务、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
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综合调
研;承担文稿起草、文件收发、文电处理、党建、新闻宣传、信息
发布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岗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招考工作,拟定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奖励并
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统计
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备案事
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对国家有突出
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系
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审核工作;指导检查全区事业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工资管理岗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
和离退休政策,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负责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统发的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费和
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审批
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工作;拟定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
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四)就业创业和人才岗
负责制定促进就业的有关措施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转移就业
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拟定促进劳动力转移就
业和全民创业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指导和监督实施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民办职业技能
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的审
批、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预测和开发工作,研究拟定人才流动、人事代
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规定、办法,开展人才流动、开发管理工
作及培育、发展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人力资源市场的各项工
作;负责“三支一扶”及事业单位实习高校毕业生岗位落实、选派
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用工单位招聘、招工广告审批工作。
(五)社会保障岗
执行区、市关于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拟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督导经办机构和乡镇(街道)按规定时限程序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费用征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资格认定,负责养老基金监
管工作,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死亡认证及待遇发放。
(六)劳动保障岗
开展用工单位规范用工书面审查;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备案
管理和集体合同审核;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推进
集体合同制度贯彻实施;组织监督检查用工单位落实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做好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拖
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理;指导劳动监察
执法局开展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的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
预防工作。
四、直属机构/ 下属单位
(一)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
拓宽就业渠道为切入点,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狠抓再就业优惠
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再就业;
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精心组织转移就业;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
认真做好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工作;推进社区就业进程。
2.按照区委、政府确立的发展劳务经济的总体要求,统筹管理
全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拟定城乡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农村富余
劳动力开发就业措施并组织实施,为务工人员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劳
动法律、法规,使劳务经济活动有序进行,建立信息网络,掌握劳
动力供求信息,开展劳务市场信息咨询服务,对劳务经济活动中涌
现出的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充分发挥能人带动作用,对劳务人员进
行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劳动合同培训、教育,协调用工、务工关
系、跟踪管理服务,加强转移就业经费基金的管理使用。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和原州区有关全民创业政策;全
区全民创业各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任务的落实;全区创业指导、
创业培训和创业信息统计。
4.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收集、整理
发布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开展人力资源招聘服务,为城乡劳动者提
供就业指导、培训、派遣等服务;审核用人单位招聘资格、招聘简
章(广告)及发布招聘信息。(二)原州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
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开展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书面审查;
6、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备案管理和集体合同审核;
7、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贯
彻实施;
8、做好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
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理;
9、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10、完成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原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
1.负责原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根据原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组成仲裁庭,依
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接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咨询,对企业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
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指导企业依法用工。
4.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人事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
案件。5.负责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
计。
6.负责区属用人单位及中央、自治区、固原市直单位劳动人事
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
7.指导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企业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8.完成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自治区、固原市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
实,制定社会保险经办规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核、社会保险费
用征缴及待遇审核支付(失业保险除外)、管理;社会保险关系建
立、记录、转移、接续、终止。
3.负责各乡镇(街道)、辖区各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业务指导、
培训和考核。
4.负责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报道工作,受理咨询、查询和举
报;协助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驻固行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
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5.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执行、
会计核算和运行分析工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划拨,相关社保基金管理和使用。
6.负责全区行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城
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死亡认证及、核查工作。7.负责建立、完善各项社会保险监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对社会保险诚信系统、监控信息系统按规定进行数据信息维护,实
时监控、分析基金运行情况,办理投诉举报案件并依规核查社会保
险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建设,执行社会保险业务信息
系统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落实并积极组织开展“互联网+社保”行
动计划和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承办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管理和
记录发布,信息网络硬件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和管理,社会保障
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社会保险各项档案的的统一归档管理。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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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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