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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8/2024-00023 发文时间 2024-03-06
发布机构 原州区人社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选用原州区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用原州区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公告

各相关职业院校、培训机构:
    为切实提升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能力,助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2024年原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类培训任务,原州就创中心将采取“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选用、社会公示”的方法,选用部分培训机构承接原州区2024年政府补贴性培训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选用条件

1.在2023年12月26日自治区人社厅官网发布“2024年全区定点培训机构公告”名单范围内。

2.近两年内承担原州区政府补贴性培训工作的机构优先选用。

二、培训机构选用流程

(一)自愿申请

有意愿承接原州区2024年各类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需在2024年3月15日前向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1.培训机构简介和《民非企业登记证》、《办学许可证》扫描件;

2.培训专业(工种)教师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培训机构申请承诺书。
     
(二)部门评审

原州区就创中心组织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20日之前对所申请机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存在以下情形者,视为放弃承担原州区2024年培训任务:

    1.未按时限报送申请资料者;

    2.提供申请资料不全、不实者;

    3.无法取得联系、不配合核查者。

(三)研究确定并公开公示

根据核查情况,结合原州区培训工作实际,会议研究确定原州区2024年定点培训机构,并将结果在原州区政府网站和“原州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附件:培训机构申请承诺书(参考样式)
     

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3月5日

附件:

申请承诺书(参考样式)

   原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Xx(院校、机构名称),成立于xx年xx月xx日,办学许可证号:xxxx  ,法人:xxx ,身份证号xxx。我机构承诺:现给贵单位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Xxxxx机构(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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