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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9/2020-00076 发文时间 2020-08-31
发布机构 原州区乡村振兴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方案
原州区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及区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现行目标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持续发力防松劲、严把标准防闯关、巩固成果防返贫,集中力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以移民村、挂牌督战村和深度贫困村为重点,聚焦脱贫攻坚短板和弱项,正排工序、倒排工期,扎实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27号)、《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19〕271号)、《自治区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宁财(农)发〔2020〕171号))以及《关于反馈2020年<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年初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现对我区年初制定的《原州区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进行年终调整。

(三)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以国办发〔2016〕22号和宁财(农)发〔2020〕171号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区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聚焦深度贫困村,严格落实“三个新增”要求,对我区9个挂牌督战村倾斜支持,对剩余未脱贫的822户213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72户2719人的脱贫监测户和920户3269人的边缘户实施产业扶持,确保完成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同时立足全区,对110个贫困村实行“回头看”,补齐短板,使贫困群众有可持续、稳定收入的产业,对43个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实行增收产业全覆盖,完善提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巩固提升。

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用途进一步加大我区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扶贫专项资金聚焦瞄准用于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及贫困人口全覆盖。在保障贫困村全部出列的前提下,可以安排整合资金支持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具体扶持标准为:建档立卡户在20户以上的非贫困村,支持资金的比例不高于实际统筹整合资金的20%。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要求,不得将资金用于非贫困人口和非扶贫领域项目。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强化项目精准扶贫减贫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及时纠正简单发钱发物或以资产收益扶贫为名追求短期分红的做法。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一)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以国办发〔2016〕22号要求纳入整合的涉农资金范围是中央20项(2017年整合归集为17项)、自治区17项。特别是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涉农资金,严格限制在中央层面20大项范围内,主要投向为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出,要重点向产业发展倾斜,支持贫困户产业项目、“四个一”项目等。纳入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以下“负面清单”事项:1.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2.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3.医疗保险、4.购买各类保险;5.偿还债务或垫资;6.楼堂馆所建设;7.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8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不足及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9.教育、科学、文化、社保等社会事业支出;10.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二)资金来源

2020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为90076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738万元,计划整合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9577万元,整合彩票公益金1000万元,脱贫攻坚地方债3750万元,农业发展资金434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7117元,计划整合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677万元,水利发展资金5144万元,林业改革资金2274万元,农村危房危窑改造3263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05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764万元,计划整合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3067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220万元,一二三产业融合资金3635万元。

(三)资金规模

依托脱贫攻坚任务,主要投向农业生产发展重大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设方面。共涉及7个部门20大类项目128个明细项目,2020年我区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总规模为90076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涉及2个大类项目28583万元、自然资源局涉及1个大类项目3248万元、水务局涉及6个项目11381万元、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涉及4个项目37232万元、扶贫办涉及4个项目6083万元、人社局涉及2个项目549万元、发改局涉及1个项目3000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建设任务

(一)农业生产发展任务

1.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348万元,按标准对原州区110个贫困村及43个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实行产业扶持全覆盖。给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牛羊补栏、圈棚建设及机械设备购置等,同时完善减贫带贫机制。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

2.农村产业发展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19235万元,优化粮食产业结构、蔬菜产业建设、草畜产业、旱作农业建设、农民科技教育、地方特色产业、农村改革与产业化经营等产业化发展项目统筹规划,延长了产业链条,改良了肉牛、牧草品种,提高农民整体生活水平。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

3.原州区贫困片区林业优势特色产业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248万元,用于固原市原州区贫困村2020年“四个一”经济林示范推广项目和原州区贫困片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庭院经济林种植项目。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4.2019年续建高效节水灌溉。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49万元,在彭堡镇别庄村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00亩;在头营镇二营村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200亩。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5.水土保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128万元,建设2019年原州区炭山乡古湾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19年原州区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2019年淤地坝工程维修养护工程及2020年原州区上店子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020年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2020年淤地坝维修工程、2020年原州区大北山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0年原州区新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6.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880万元,用于戴堡沟治理工程:砌护沟道长0.93公里,重建生产道桥1座;丰台沟治理工程;砌护沟道长1公里,新建穿东干渠涵洞1座,新建入清水河陡坡1处,新建防汛道路0.7公里。新开挖导洪沟810米,陡坡1座。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7.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巩固提升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031万元,用于管网入户改造工程、改造配套提升工程、水源替换工程、信息自动化工程。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8.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814万元,用于清水河原州区(郑磨漫水桥~沙葱沟)段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批(防洪工程)。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9.扬黄灌区蓄水池维修加固工程。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79万元,用于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团结村蓄水池维修加固工程。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10.扶贫道路建设、水毁抢修工程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6657万元,续建2019年扶贫村组道路项目、2019年扶贫道路建设项目、2019年和2020年道路水毁抢修工程及2020年新建12条扶贫道路建设。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11.连户巷道硬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8812万元,实施2019年续建扶贫连户巷道硬化项目及2020年11个乡镇农村连户道路硬化工程。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底月

12.危房危窑建设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8763万元,用于续建2019年及2020年农村危窑危房和人均住房面积未达到脱贫攻坚标准补面积项目。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1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整合涉农资3000万元用于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用于村容村貌整洁和垃圾治理。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14.固原市原州区"“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000万元,用于41个村的光伏扶贫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发改局、扶贫办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三)其他建设任务

15.雨露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5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补助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学生每年3000元,分春秋两季补助,每次补助1500元。

责任单位:扶贫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16.干部培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3万元,用于扶贫部门干部、乡镇扶贫专干、贫困村干部及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进行政策和业务能力拓展培训。

责任单位:扶贫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17.扶贫贷款贴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500万元,用于全区11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到期还款后的贴息。

责任单位:扶贫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18.风险补偿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0万元,用于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金。

责任单位:扶贫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19.精准脱贫能力技能培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11万元,完成2019年续建精准脱贫能力技能培训项目,2020年将围绕市场用工需求,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十二五”生态移民(含劳务移民)中有培训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劳动力,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300人(含驾驶员培训),驾驶员培训对象年龄在18-50周岁。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20.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万元,结合“两个带头人”工程,主要培训能带动发展特色养殖、种植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增收产业的各类合作社负责人、致富能人、返乡创业者、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等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培训结束后,进行跟踪创业指导,并组织致富带头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跟踪服务和产业带动。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四、方案实施

(一)部门职责

1.各涉农部门(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围绕2020年脱贫攻坚精准规划制定出本部门具体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计划,经政府研究批复后,按行业组织实施,确保我区如期脱贫摘帽,与全国全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2.脱贫攻坚财政涉农整合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各部门、各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原州区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守采购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资金拨付以项目库为依据,在通过政府相关领导审批后由财政部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二)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为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政府区长为组长,分管农业、扶贫、财政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各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资金的使用,形成资金统一、协调、互补和部门分口管理,“统分”结合的资金使用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原州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担任。

2.管理机制保障。一是实行项目动态管理机制。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库内资源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入库数量及质量,所有项目统一管理。对入库项目进行滚动完善,经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及时修改、补充和更新。二是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依托财政“大平台”统一管理,对统筹范围内的专项扶贫资金应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统一按行业部门拨付使用。三是建立资金整合会商协调机制。对每一批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的分配,首先经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明确统筹资金方向后,按照统一规定流程申报审批使用。四是实施项目跟踪问效机制。通过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办法,重点加强对各项涉农资金从申报、立项、分配、使用及取得成效等全过程跟踪监督。

(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各涉农部门要严格落实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落实绩放运行监控等。要认真对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关管理制度从严管理资金,突出绩效导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到投入明晰、产出有效,目标明确。要按照前期准备、目标设立、执行监控,目标评价结果应用、后期评估六个步骤开展工作。各部门对纳入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资金,要结合我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和绩效考评指标分解设定本级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和绩效考评指标。

(四)严格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18)51号)相关政策要求,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将我区资金分配结果公告、脱贫攻坚项目库公告、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等进行公告公示,做到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都有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同时公开网址链接需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备案。

  附件1  原州区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任务清单.xls

公示单位:固原市原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0年8月31日

联系方式:0954-208700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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