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9/2023-00052 | 发文时间 | 2023-11-18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乡村振兴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对2023年部分就业帮扶车间进行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的公示公告 |
按照原州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州区2023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安排,现对2023年原州区范围内正常运营、吸纳城乡各类劳动力且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比例不少于30%,当年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原州区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方案》(原政办发(2022)51号)执行。
目前,2023年运营正常的就业帮扶车间经乡镇(街道)审核、乡村振兴局复审,均符合补贴要求,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反映情况,以便进一步核实。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8日--2023年11月27日
监督电话:0954-2087180 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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