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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8/2021-00061 发文时间 2021-11-19
发布机构 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关于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一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关于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一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固原市《关于做好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固环组办发〔2021〕52号)文件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第十一项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整改任务第11项:对道路扬尘管控不力,四县一区的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高,原州区建成区内道路两侧均发现有裸露空地,未采取遮盖、绿化等措施问题。

二、牵头(责任)单位: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整改目标:改进清扫方式,进一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全面排查城区内道路两侧裸露空地,并覆盖扬尘网、洒水、绿化措施固尘抑尘。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改进清扫方式,进一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机械清扫率现已达到了85%以上。

整改验收情况:要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加大巡察频次,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裸露空地监管,并对其加大洒水降尘频次。现已对东关路原州府裸露空地进行覆盖,部分空地已纳入市政建设,如政府东街原州府前裸露空地改造为停车场,东关路沿线部分空地已进行绿化处理,上海路部分空地已进行绿化。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反馈。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954-7225116 

联系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九龙路建业街(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三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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