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8/2021-00062 | 发文时间 | 2021-11-19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关于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七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
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固原市《关于做好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固环组办发〔2021〕52号)文件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第十七项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整改任务第17项:原州区黄铎堡鼠疫防控点:关于“固原市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批复建设总库容230万方,在消纳超容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在其东侧清溪沟内倾倒,并伴有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产生的渗滤液通过沟道排向周边水体。原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二、牵头(责任)单位: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整改目标:选址扩大建筑垃圾处理场库容量,建设污水(渗滤液)应急拦截坝,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场,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验收情况:加强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在建筑垃圾填埋场周边安装监控设施设备,对进入车辆及周边加大检查、巡查,杜绝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与建筑垃圾混倒混填。已在建筑垃圾填埋场下游建设的污水应急拦截坝防止有污染的水体流入下游。2020年底新建日处理量150方/天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场一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反馈。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954-7225116
联系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九龙路建业街(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三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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