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8/2021-00064 | 发文时间 | 2021-11-19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关于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十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
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固原市《关于做好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固环组办发〔2021〕52号)文件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第十项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整改任务第10项: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6个100%”管控不到位。如原州区太阳城(东海)项目无抑尘设施、工地四周无遮挡、砂石料未覆盖问题。
二、牵头(责任)单位: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整改目标:建筑工地及施工企业在工地出入口按要求硬化并安装冲洗设施,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拉运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验收情况:全市共备案施工企业90余家,老旧小区31家,供热管网9家,污水处理提升4家,安装冲洗设备50余台,共计查处违规车辆140余辆。现建筑工地车辆出入过程中已全部进行了冲洗,渣土车辆及工程车辆在拉运过程中已对车厢顶部进行覆盖,在拉运过程中做到密闭拉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反馈。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954-7225116
联系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九龙路建业街(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三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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