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2/2021-00068 | 发文时间 | 2021-11-22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六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
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固原市《关于做好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固环组办发〔2021〕52号)文件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第十六项:关于“商砼站、水泥制品厂、汽车修理厂大部分无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露天存放,存在泄露污染风险”的问题。
二、牵头单位:工信商务局
整改目标:对照方案措施,各责任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组织对商砼站、水泥制品厂、汽车修理厂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台账,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建立由政府分管区长为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和完成反馈问题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反馈问题的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按照属地属事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管行业必管环保”的工作格局。
一是对无环评没有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商砼站、水泥制品厂依法关停取缔,对已完成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立的企业,责令长期坚持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二是督促相关汽车修理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台账,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回收处置。对三类微小型汽车修理门店配置智慧油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 固原市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电话:0954—2030665
联系地址:原州区政府街25号
固原市原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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