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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2/2023-00014 发文时间 2022-07-11
发布机构 原州区发改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自治区党委环保(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第8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固原市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自治区党委环保(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第8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固原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党委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第项问题

  2018年、2019年连续2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未完成。

二、整改目标

(一)坚持以绿色低碳循环为目标,强化规划管控、政策引导,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提高积极发展的绿色含量。

(二)将能耗“双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年度计划,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加快实施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工程,深挖存量降耗潜力,建立季度预警机制。

(三)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把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项目审批时要严格执行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严控煤炭消费总量,积极推行落实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考核举措。

三、整改结果

(一)原州区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做到“非禁即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通过对全区在建和拟建项目筛查,未发现在建“两高”和拟建的“两高”项目。编制并印发了《原州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通过积极培育清洁能源产业,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区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434兆瓦,制定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年度工作方案,通过季度预警和督查,2020年、2021年均完成固原市下达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二)将能耗“双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年度计划,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并联合固原市工信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深挖存量降耗潜力。通过能耗总量和强度季度预警及督查,督查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年度能耗目标任务。

(三)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项目审批时执行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严控煤炭消费总量,积极推行落实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考核举措,截至2021年12月底,无重大能耗项目落地我区。

四、公示时间

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

五、受理部门

固原市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954-2031295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政府东路25号

  

  

    固原市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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