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1005/2020-00037 | 文号 | 原民字〔2020〕139号 | 生成日期 | 2020-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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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原州区民政局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切实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经研究决定为我区城市低保对象共计5771户11698人,发放2020年4月份物价补贴资金475482元;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共计227户229人,发放2020年4月份物价补贴资金9618元(下统称“4月物价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物价补贴”资金下发后,要及时通知低保对象和高龄老年人到当地政府救灾资金开户信用社领取“4月物价补贴”资金。
二、“4月物价补贴”资金的发放实行持证补助,银行发放的原则。由低保对象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社会保障卡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政府低保资金开户信用社直接领取;由高龄老年人持《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卡》,社会保障卡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政府低保资金开户信用社直接领取;低保对象和高龄老年人领取各项补助资金的同时由信用社工作人员或民政助理员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填写发放金额、兑付日期后加盖印章。
附件:原州区2020年4月份城市低保对象物价补贴资金分配表
原州区2020年4月份城市高龄老人物价补贴资金分配表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