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1005/2020-00045 | 文号 | 原民字〔2020〕131号 | 生成日期 | 2020-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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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原州区民政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保障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原政办发〔2020〕11号)精神,从2020年1月1日起,在现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基础上,将A类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标准提高至380元、B类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标准提高至320元、C类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标准提高至260元。经研究决定,为21521户41302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2020年5月份农村低保资金11235200元;为21521户41302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2020年节日困难补贴资金7434360元。此次共计发放农村低保及节日困难补贴资金共计18669560元。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发放后,及时通知农村低保对象到当地资金开户信用社领取救助资金。
二、资金的发放实行持证救助,银行发放的原则。由农
村低保对象持“一卡通”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政府资金开户信用社直接领取。
附:2020年6月份农村低保及节日困难补贴资金分配表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