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1005/2020-00073 | 文号 | 原民字〔2020〕238号 | 生成日期 | 20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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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原州区民政局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决定为我区城市低保对象共计5587户11055人,发放2020年10月份城市低保资金4668400元(下称“10月低保”)及冬季取暖补贴资金2200400元。
为切实保障城市高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决定为我区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共计225户225人,发放2020年10份城市高龄津贴资金共101550元(下称“10月高龄”)及冬季取暖补贴资金44800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0月低保”“10月高龄”“冬季取暖补贴”资金下发后,要及时通知低保对象和高龄老年人到当地政府救灾资金开户信用社领取“10月低保”“10月高龄”“冬季取暖补贴”资金
二、“10月低保”“10月高龄”“冬季取暖补贴”资金的发放实行持证补助,银行发放的原则。由低保对象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社会保障卡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政府低保资金开户信用社直接领取;由高龄老年人持《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卡》,社会保障卡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政府低保资金开户信用社直接领取;低保对象和高龄老年人领取各项补助资金的同时由信用社工作人员或民政助理员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填写发放金额、兑付日期后加盖印章。
附件:原州区2020年10月份城市低保金和冬季取暖补贴资金分配表
原州区2020年10月份城市高龄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资金分配表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