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1005/2020-00085 | 文号 | 原民字〔2020〕291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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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原州区民政局 |
三营镇人民政府 :
你镇于2020年12月16日上报《关于申请解决何生忠等3户14人临时救助资金的请示》(三政发 [2020]308号)文件收悉,我局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经研究同意给予何生忠等3户14人临时救助并做好相关工作:
一、请你镇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宁政发[2016]16号)文件和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宁民规发[2018]14号)文件精神,对救助对象入户调查,严格审核,确保救助对象准确,申请等相关资料真实。
二、对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按规定完善救助手续,并将资料保存完整备查,接受审计。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0年 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