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5/2018-91849 | 发文时间 | 2018-10-20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下拨2017年7月份-2018年6月份城市低保对象电费补贴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依据固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固民发〔2018〕110号),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共计给城市低保对象6242户13547人,发放12个月电费补贴(下称“电费补贴”) 308884.5元,补贴标准为每户每月10度电,每度电价0.4135元/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费补贴”下发后,要及时通知城市低保对象到当地政府低保资金开户农业银行、信用社领取“电费补贴”。
二、“电费补贴”的发放实行持证救助,银行发放的原则。由城市低保对象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存折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政府低保资金开户农业银行、信用社直接领取;低保对象领取电费补贴的同时由农业银行、信用社工作人员或民政助理员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填写发放金额、兑付日期后加盖印章。
附件: 2017年7月-2018年6月城市低保对象电费补贴资金分配表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18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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