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5/2019-00059 | 发文时间 | 2019-06-18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下拨2019年6月份城市高龄津贴和困难补助助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切实保障城市高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宁民发〔2013〕173号)文件精神,高龄老年80-89岁高龄津贴标准为450元/人,90岁以上为500元/人。决定为我区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共计185户190人,发放2019年6月份高龄津贴(下称“6月高龄”)资金86100元和下拨城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34200元(下称“困难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6月高龄”和“困难补助”资金下发后,要及时通知高龄老年人到当地政府救灾资金开户农业银行、信用社领取“6月高龄”和“困难补助”资金。
二、“6月高龄”和“困难补助”资金的发放实行持证补助,银行发放的原则。由高龄老年人《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证》,高龄存折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政府低保资金开户农业银行、信用社直接领取;高龄老年人领取各项补助资金的同时由农业银行、信用社工作人员或民政助理员在《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证》上填写发放金额、兑付日期后加盖印章。
附件:2019年6月份城市高龄津贴和困难补助资金分配表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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