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5/2023-00056 | 发文时间 | 2023-09-08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发放海秀珍等16户64人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
你乡(镇)、街道上报的《关于给予明庄社区居民海秀珍马思武等2户人临时救助的报告》(固原古街办函〔2023〕133号)、《关于给予王永琴等4户10人临时救助的报告》(原中政发〔2023〕106号)、《关于给予马忠福等7户29人临时救助的函》(原三政发〔2023〕151号)、《关于给予张玉安等2户3人临时救助的报告》(原官政发〔2023〕149号)、《关于给予北环路社区居民魏志强2户人临时救助的报告》(固原北街办函〔2023〕9号)、《关于给予西塬社区居民米庭臣1户7人临时救助的报告》(固原古街办函〔2023〕155号)等文件已收悉,我局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给海秀珍等16户64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8000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的发放实行持证补助,银行发放的原则。由救助对象持“一卡通”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政府资金开户信用社直接领取。
二、对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按规定完善救助手续,并将资料保存完整备查,接受审计。
附件:原州区2023年临时救助发放花名册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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