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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5/2024-00001 发文时间 2023-12-06
发布机构 原州区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发放2023年12月份社会救助保障 资金的通知
关于发放2023年12月份社会救助保障 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为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相关文件精神,为51199682人城市低保对象和2376641330人农村低保对象分别发放202312月份城乡低保金各为4477930元和13477040元。

为确保我区特困供养人员的正常生活,进一步健全我区特困救助系统,改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水平,满足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需求。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为698人特困人员发放202312月份供养资金461450元;为213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发放202312月份护理补贴资金128060元。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发放后,及时通知发放对象到当地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社领取社会救助资金。

二、资金的发放实行持证救助,社会发放的原则。由发放对象持“一卡通”(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直接领取。

附件:

2023年12月份城市低保资金分配表

2023年12月份农村低保资金分配表

2023年12月份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分配表

2023年12月份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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