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5/2021-00068 | 发文时间 | 2021-11-09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的通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管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和特困供养程序,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民规发〔2021〕7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宁民规发〔202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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