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5/2022-00027 | 发文时间 | 2022-03-14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新增和取消2022年3月份孤儿养育津贴的通知 |
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孤儿养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19〕6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申请孤儿养育津贴的头营镇胡大堡三组李家树,张易镇盐泥村六组张睿茹、张瑞雪、蒙彦伟、蒙艳茹,古雁街道办福馨苑小区李茁等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古雁街道办康居南区周渲驭、民生苑北区马熠依等2名社会散居孤儿资料进行审核,同意从2022年3月开始发放孤儿养育津贴。对超龄不再符合享受孤儿养育津贴条件的头营镇南盹村杨龙经调查核实,村委会初审,镇政府复核上报,从2022年3月取消其孤儿养育津贴发放。望有关乡镇接到通知后,做好以下各项事宜:
一、请相关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对监护人进行告知,如有异议及时核查上报。
二、及时更新孤儿养育津贴信息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档案归档工作,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完整。
三、及时做好儿童福利政策宣传,以便孤儿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附件: 1、2022年3月份审批新增孤儿养育津贴花名册
2、2022年3月份取消孤儿养育津贴花名册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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