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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4/2025-00063 发文时间 2023-03-14
发布机构 原州区卫生健康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理程序公示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理程序公示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扶助金。

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或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

2、子女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失踪证明等材料。

受理范围及条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

(一)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

(二)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年满60周岁。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公示—乡级初审—县级审核确认—市级抽查—自治区级备案。

咨询投诉渠道:

原州区卫生健康局举报电话:0954-2037149,

固原市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0954-2088455,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0951-505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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