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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20/2019-00020 发文时间 2019-03-29
发布机构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原州区应急管理局禁毒工作安排
2019年原州区应急管理局禁毒工作安排


根据原州区禁毒委2019年3月21日禁毒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及实际情况作如下安排。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推进“无毒害单位”创建活动,认真履职,认真检查,确保境内生产经营企业没有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的情况。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区禁毒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安排、督促、检查禁毒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备案程序

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规范我区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秩序,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开展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工作,掌握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基本情况。凡存在产品流向不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经营企业一律不予发放备案证明。

(二)加强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

在区禁毒委的统一安排下,结合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加强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定期互通情况,及时向联动部门通报已颁发的备案证明等工作情况,全面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动态;开展日常督查检查,重点检查摸清企业负责人、生产经营品种、产量、购销渠道等基本情况,确保非药品类易制化学品不流入非法渠道。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流向管理,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台账。

(三)创建无毒单位,强化责任落实

深入推进“无毒单位”创建活动,全体应急管理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加强对禁毒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毒品防范知识的学习,自觉远离毒品。各股室负责人要明确责任,向本股室工作人员及家属进行禁毒宣传,不让毒品进单位、进家庭;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不吸毒、不制毒、不贩毒。

(四)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禁毒意识

积极配合区禁毒委关于禁毒宣传工作方面的主要安排,在区禁毒委的统一安排下,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利用“3.15”、 “6.26”等宣传日,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全民禁毒意识,为全区禁毒人民战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开展禁毒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充分认识当前我区禁毒工作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做好禁毒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局机关各股室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本股室本部门的禁毒工作。

(三)强化信息反馈。各股室对禁毒工作的相关安排、教育宣传情况及时向局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汇总后由办公室定期向区禁毒委报告相关工作。

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2019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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