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20/2020-00007 | 发文时间 | 2020-01-17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我区2020年节假日期间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20〕6号)文件精神,现就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值守应急工作
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节假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地区要提前1天向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备;要提前3天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备节假日值班安排表;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调班、换班的,要及时进行报备,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报送紧急情况,高效稳妥处置灾害事故。
二、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20〕3号)要求,在信息报送过程中增强首报意识,不拘泥于报送标准和报送形式;要强化续报管理,建立跟进核实和动态完善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即接即报、边核边报、阶段续保”。
1.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掌握有关情况, 按照各自所管辖的范围,及时收集掌握有关情况,于节假日3天前书面报送本辖区、本行业开展的自然灾害防范、交通运输安全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筹备等情况,其中,自然灾害防范和交通运输安全情况包括重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排部署情况;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情况,包括活动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活动名称、规模人数)、主要采取的措施等。
2.在节假日期间,实行灾害事故“零报告”制度,每日16:30前报送当日值班情况,无事故电话报平安,一旦发生紧急突发情况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向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日间值班电话:2030591,夜间值班电话2028591),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纸质信息,同时做好相关续报工作。
3.节假日最后一天前,要书面汇总报送本辖区、本行业(单位)节假日期间值守应急总体情况(包括每天值班报告记录)。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强化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责任落实
节假日期间,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定期和不定期通过电话抽查等方式,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值守应急工作情况。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本辖、本行业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区安委会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工作考评机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年度考核考评。对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和通报表扬;对值守应急不到位或信息报送制度不落实、报送不及时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由安委会约谈并督促整改;对因在值守应急期间擅自离岗、脱岗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固原市原州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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