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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20/2020-00066 发文时间 2020-02-19
发布机构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做好全区道路疫情防控交通检查站(点)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全区道路疫情防控交通检查站(点)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阻断重点疫区向我区内传播疫情病毒,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全区道路防疫交通检查站(点)消防安全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应急〔2020〕14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全区道路疫情防控交通检查站(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站(点)用于办公和工作人员住宿的临时板房和帐篷不发生火灾及煤气中毒事故,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工作不出任何问题。

二、落实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重点围绕各道路疫情防控交通检查站(点),摸清本辖区疫情防控站(点)的具体位置、数量、检查站(点)的办公、住宿用房设施及取暖设备等情况,并要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强化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责任,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事故隐患的发生,确保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到人。

三、此次摸排工作(具体内容见附表)务必于2月21日前上报原州区应急管理局,邮箱gysyzqyjb@163.com,联系电话:2028591。

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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