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20/2022-00044 | 发文时间 | 2022-06-17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拟对杨晓龙无证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进行处罚的公示 |
2022年5月18日下午,接兴原路派出所电话:在固原经济开发区九龙国际广场停车场,杨晓龙售卖汽油,已被控制并带至兴原路派出所。杨晓龙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拟对杨晓龙作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汽油688.14升,折合人民币774.00元,没收的水囊和加油机,折合人民币260.00元,合计:1034.00元(大写:壹仟零叁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24日,公示期间,有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者,请拨打举报电话0954-2030591.
邮箱:yzqajj123@163.com,联系人:连虎。
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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