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5/2019-00099 | 发文时间 | 2019-06-13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下拨2019年6月份农村高龄老人津贴资金及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保障农村高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电话通知精神,为3138位农村高龄老年人发放2019年6份农村高龄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896960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18]245)文件精神,按照“180元/人”标准,今年6月份为3138人农村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困难补助资金565920元,此次共计发放农村高龄津贴资金及困难补助资金1462880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村高龄老人高龄津贴资金及困难补贴资金下拨后,要及时通知其本人或家属到当地政府救灾资金开户农村商业银行领取高龄津贴及困难补助。一般情况下不同救助对象之间不能代领,对交通不便的地区和无能力领取高龄津贴及困难补助资金的鳏寡孤独及老弱病残人员,可由村委会指定或救助对象委托人员代领,但需注明原因。
二、农村高龄老人高龄津贴及困难补助的发放实行持证救助,银行发放的原则。由农村高龄老年人或其家属持“一卡通”存折、《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当地政府救灾资金开户农村商业银行直接领取。高龄老人领取高龄津贴及困难补助的同时由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或乡镇民政助理员在《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证》上填写发放金额、月份名称、兑付日期后加盖印章。
附:2019年6月份农村高龄老人津贴资金及困难补助发放表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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