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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5/2020-00014 发文时间 2020-03-16
发布机构 原州区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发放2020年3月份农村低保及补发提标、农村高龄老人津贴资金的通知
关于发放2020年3月份农村低保及补发提标、农村高龄老人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保障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原政办发〔2020〕11号)精神,从2020年1月1日起,在现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基础上,将A类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标准提高至380元、B类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标准提高至320元、C类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标准提高至260元。经研究决定,为21350户41080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2020年3月份农村低保资金11199740元;为21350户41080人农村低保对象补发2020年1-2月份农村低保资金3424240元。

为保障农村高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根据自治区民政厅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为3190位农村高龄老年人发放2020年3月份农村高龄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911040元。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发放后,及时通知农村低保对象和高龄老年人到当地资金开户信用社领取救助资金。

二、资金的发放实行持证补助,银行发放的原则。由农村低保对象、高龄老年人持“一卡通”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政府资金开户信用社直接领取。

附:2020年3月份农村低保及补发1-2月提标资金分配表

      2020年3月份农村高龄津贴资金分配表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03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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