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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5/2020-00034 发文时间 2020-05-22
发布机构 原州区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李风兰等43户43人享受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的批复
关于李风兰等43户43人享受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的批复

有关街道办事处:

你办《关于申报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待遇的报告》(固原南街办函〔2020〕10号)、《关于新李绍英等拟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报告》(固原古街办函〔2020〕24号)及北塬街道办事处《关于新增和取消部分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待遇的报告》(固原北街办发〔2020〕63号)文件收悉,我局根据《关于明确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民字〔2018〕175号)的规定,对上报的拟享受高龄津贴对象申请材料进行了详细审查,并通过民政云系统对高龄老年人进行核查比对,经核查李风兰等43户43人符合享受城市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条件,同意李风兰等43户43人从2020年5月1日开始享受高龄津贴待遇,予以批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城市高龄审核审批程序在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社区、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二、公示无异议后由民政助理员印制《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卡》,并核发到户。

三、请认真做好城市高龄档案管理及审核工作。

四、请严格按照《关于调整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的通知》,抓紧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及时上报含有“一卡通”账号的新增城市高龄老年人电子版花名册,以便及时兑现高龄资金。

附:原州区2020年5月份新增城市高龄老人花名册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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