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8/2018-09823 | 发文时间 | 2018-01-13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人社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18年原州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申报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申报的通知》(宁人社函〔2018〕25号)精神,现就做好原州区招考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范围
原州区各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计划申报要求
各单位在申报招考计划时,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法规及政策,并重点把握好以下要求:
(一)申报招考计划应按2017年底实有空编数,合理确定招考计划;各乡镇应本着应招尽招的原则,凡是有空缺编制的,都应上报招考计划。
(二)各招考单位报送招考计划时,要拿出不少于15%的招考计划面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人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考。定向“三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职位原则上不得限定专业。
(三)报考公务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凡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依据,并在上报的计划表“其他条件”栏中注明,否则以默认“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处理。
(四)在学历设置上,要避免盲目追求高学历的现象,原则上设置大专以上学历。要避免歧视“非全日制”学历报考者现象的发生,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均应允许报考。在专业设置上,应严格遵循“宜宽不宜窄”的原则。综合管理类职位,原则上不设专业限制;确有专业需求的职位,应尽量按“学科门类”设置。专业性强的特殊职位,在设置专业时,应按照“专业类”设置,确需设置具体专业的,应至少设置3个以上相近、相关专业。具体学科门类及专业类名录,请参照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另外,除特殊职位外,一般不得作政治面貌和性别限制。各单位上报的职位资格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职位的招录计划。
三、计划申报程序、方式和时间
各单位要尽快与编办对接本单位空编情况,根据空编情况填报2018年全区公开招考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并在编办审核后盖章。统一于2018年1月17日前报送原州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逾期不再补报。
附件:1.2018年全区公开招考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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