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0432 | 发文时间 | 2025-08-18 |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 ||
为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5〕35号)和固原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原州区优化基础教育布局部署安排和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原州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按照“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合理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分招生范围,保障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坚持全纳教育原则。落实“两为主、两纳入”入学政策,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保障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落实“阳光招生”政策,面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片区划分、登记方式、报名程序等入学相关信息。按照“阳光分班”要求做好班级编排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招生政策
(一)小学招生。城区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电脑端或手机端“原州区招生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信息和凭证进行学位预登记;监护人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网上所申报学校指定地点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即获得服务区学校的入学资格。乡镇学校一年级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学校现场报名入学。
1.招生对象: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2.招生办法
乡镇小学:各乡镇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严格实行免试就近招生,居住在农村区域的原州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持入学材料直接到对应农村学校审核报名,网上无需注册。
城区小学:严格按照“免试就近招生、划片统筹调剂”的原则招生。
第一步:原州区城区户籍一年以上,户籍和房产均在本服务区,在所属学校进行登记、注册。
第二步:原州区城区户籍一年以上,房产在本服务区,在所属学校进行登记、注册。
第三步:原州区城区户籍一年以上,无房产、租住在户籍所在地服务区的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登记、注册。但需提供由固原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出具的监护人无房产证明,监护人现居住地证明,经学校实地核查属实后方可登记、注册。
第四步:工作调动(需提供工作调动函、实际居住地学校服务区内房产证)或因拆迁、移民安置的(需提供城市拆迁、移民安置相关证明),在实际居住地服务区所属学校进行登记、注册。
第五步:非原州区城区户籍,但在原州区城区居住的随迁子女,根据城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调剂入学。
3.招生流程
(1)发布通告。城区各小学发布新生登记入学公告,公告中要明确招生时间、服务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所需证件等相关内容。
(2)网上申报。根据宁夏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部署安排,原州区2025年秋季入学采用网上预约登记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交相关信息和报名材料。
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yzqbm.eesoft.net,进入“原州区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手机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原州区招生管理系统”→点击“报名登录”进行注册登录→选择“小学入学”,然后根据要求填报并提交。

注意:报名不分先后,在招生系统平台开通时段内登记成功即可。
服务区适龄儿童监护人要在公布的网上登记入学时间期限内,登录“原州区招生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准备入学所需证件和资料,每人限报1所学校。具有原州区城区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区范围申报学校,如未按照服务区范围申报学校,导致孩子未能就近入学的后果自负。
(3)审核证件。法定监护人根据通知时间携带户籍和房屋居住证明等资料,到网上所申报学校指定地点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即获得服务区学校的入学资格。如在新生入学核验证件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学生服务区所属学校入学资格,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4)学校录取。各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相关要求登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1个月内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通过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4.片区划分
原州区第二小学:大南寺巷口以东,中心路→人民街→文化东路以南,清水河以西,南城路以北。
原州区第三小学:西关南街以东,南城路以南,清水河以西,福银高速以北。
原州区第四小学:城区:清水河以东,原武警8672部队以南,黄峁山以西,田洼村以北;农村:开城镇吕庄、郭庙、柯庄、冯庄、二十里铺、大马庄村。
原州区第五小学:六盘山西路以东,开成路→东海街→金城路→西城街→开成路以南,政府巷→文化东路→西关街以西,政府西路→西城街→荣华巷→文化西路以北。
原州区第六小学:西关街以东,政府西路→政府巷→中心路以南,大南寺巷口以西,南城路以北。
原州区第七小学:东海街→利民路→六盘山西路以东,六盘山东路以南,东关北街以西,北关路→西关街→开成路以北。
固原市第八小学:古雁街以东,南城路以南,上海路→九龙路→民族街以西,福银高速以北。
原州区第十小学:长城梁以东,雁岭北街以南,古雁街以西,安康路以北。
原州区第十一小学:政府巷→文化东路→西关街以东,北关路以南,东关北街以西,文化东路→人民街→中心路以北。
原州区第十二小学:六盘山西路以东,文化西路→东海街→荣华巷以南,西城街→政府西路→西关街以西,南城路以北。
原州区第十三小学:城区:文化东路→东关北街以东,六盘山东路以南,东岳山以西,原武警8672部队以北;农村:官厅镇。
原州区第十四小学:雁岭北街以东,长城梁以南,东关路以西,北京路以北。
原州区第十五小学:城区:工业园区以东,九龙路→大原街→兴城路→固将路以南,锦绣街以西,高平路以北;农村:开城镇吴庄、深沟村。
固原市实验小学:城区:长城梁以东,安康路以南,古雁街以西,福银高速以北;农村:彭堡镇石碑、曹洼村。
原州区第十七小学:民族街→九龙路→上海路以东,南城路以南,西关南街以西,福银高速以北。
原州区第十八小学:饮河街以东,开成路以南,六盘山西路以西,文化西路以北。
原州区第十九小学:雁岭北路以东,固原市强制戒毒所以南,清水河以西,六盘山东路以北。
原州区第二十小学:城区:雁岭北街以东,北京路以南,东关路以西,古雁街以北;农村:彭堡镇石碑、曹洼村。
原州区第二十一小学:城区:锦绣街以东,大堡街以南,福银高速以西,羊坊村以北;农村:开城镇寇庄、小马庄、双泉村。
原州区第二十二小学:国道309以东,固将路以南,锦绣街→大堡街→福银高速以西,九龙路→大原街→兴城路以北。
原州区第二十三小学:饮河街以东,雁岭北路→六盘山西路→利民路→东海街→开成路以南。西城街以西,金城路→东海街→开成路以北。
(二)中学招生
1.招生对象
(1)公办学校招生对象
城区公办中学招收原州区城区22所小学(原州区19所、市直3所)及官厅镇中心小学、开城镇中心小学、河川乡中心小学、寨科乡中心小学、炭山乡中心小学、中河乡中心小学2025年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农村公办中学招收服务区2025年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固原市五原中学、固原市弘文中学按照属地招生的要求,招收原州区城区22所小学(原州区19所、市直3所)2025年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招生办法
(1)乡镇中学:各乡镇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严格实行“免试、就近、登记”招生入学,居住在农村区域的原州区户籍2025年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和随迁子女,持入学材料直接到对应农村学校登记审核报名,网上无需注册。严禁跨服务区招生。
(2)城区中学:各城区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固原市第一小学更名为固原市振华学校,转型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登记、统筹调剂、对口直升”等方式相结合招生入学。
第一阶段:公民办初中学校同步招生,2025年秋季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初中学校。
民办初中学校: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严格执行“公民同招”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0〕39号)文件中“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的规定,五原中学和弘文中学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直接登记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公办初中学校:
第一步:各学校对有原州区城区户籍一年以上,且户籍和房产均在本服务区的申报学生予以录取。
第二步:各学校对有原州区城区户籍一年以上,房产在本服务区的申报学生予以录取。
第三步:各学校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予以录取。
第二阶段:各公办初中学校按本校所剩余学位,对第一阶段未录取的原州区城区户籍且原州区城区小学毕业生进行录取。若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已满,将不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第一步:各学校对有原州区城区户籍一年以上,且户籍和房产均在本服务区的申报学生予以录取。若申报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将不再进行第二步和第三步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二步:各学校对有原州区城区户籍一年以上,房产在本服务区的申报学生予以录取。若申报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将不再进行第三步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三步:各学校对有原州区城区户籍在本服务区一年以上,无房产(需提供由固原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出具的监护人无房产证明)且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服务区的申报学生予以录取。若申报人数超过学校空余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三阶段:统筹调剂招生,根据各公办初中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和各城区小学未被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毕业生人数,实行“一校对多校”的办法进行调剂录取。
第一步:按照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及城区小学位置分配剩余名额。
第二步:各城区小学根据分配名额,参考毕业生的家庭住址,进行调剂录取。
各毕业学校对小学毕业生升学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无学籍档案的学生,不得申报录取。如在核验证件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学生服务区所属学校入学资格,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招生流程
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流程与城区小学相同,网上报名及录取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城区划片入学和对口直升
(1)城区片区划分:
宁夏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城梁以东,安康路以南,古雁岭以西,福银高速以北。
固原市第三中学:六盘山西路→文化西路→东海街以东,开成路→中山北街→北海路以南,东岳山以西,文化东路→人民街→政府西路→中山南街→南城路以北。
固原市第四中学:固原农校以东,上海路→清河南街→原武警8672部队以南,黄峁山以西,田洼村以北。
固原市第五中学:古雁街以东,南城路→上海路以南,固原农校以西,福银高速路以北。
固原市第六中学:古雁岭以东、饮河街→北海路以南、中山北街以西,开成路→东海街→文化西路以北。
固原市第七中学:安康路以东,长城梁以南,清水河以西,古雁岭→北海路以北。
固原市第八中学:工业园区以东,固将路以南,福银高速以西,羊坊村以北。
固原市振华学校:兴康路以东,南城路→中山南街→政府西路→人民街→文化东街以南,东岳山以西,原武警8672部队→清河南街→上海路以北。
(2)对口直升:原州区第三小学、第十三小学、寨科乡中心小学对口直升固原市第三中学;河川乡中心小学,中河乡中心小学,开城镇开城小学、二十里铺小学、青石小学、柯庄小学、郭庙小学、吕庄小学对口直升固原市第四中学;官厅镇高红小学对口直升固原市第六中学;炭山乡中心小学,官厅镇沙窝小学、官厅小学对口直升固原市第七中学;开城镇小马庄小学、深沟小学对口直升固原市第八中学。
(三)非新生转学就读。按照《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精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户籍由外市、县(区)迁移且实际居住在原州区的,或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变动且居住在原州区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市、县(区)变更到原州区的,其子女有转学需求的,提交户籍迁移证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等材料可以申请转学,学生转学应在开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25年4月完成,九年级不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学籍显示异常状态时,不办理转学。转学不划分片区,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如转学学生不服从统一调配,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精神和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禁令,坚决整治违规招生。主动扛起主体责任,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实行校长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校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发布招生公告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加强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各学生家长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提交假户籍、假证明、假房产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进行劝退、没收假证,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招生入学政策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争取家长理解、社会支持。要对招生政策进行积极、正面的解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就读理念,努力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段,就招生政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据入(转)学的相关政策,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和解读工作,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释疑,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加强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控制班额。各学校要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坚持“籍随人走”“一人一籍”等学籍管理规定,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违规办理转学学生的学籍转接。
(四)保障入学权利。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到“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教师家访制度,落实工作台账管理,确保适龄少年应入尽入。要积极联合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责任,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严禁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
(五)落实照顾政策。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与本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政策。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要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要统筹安排到固原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要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抚对象子女的申报材料由各归口单位负责审核汇总,务必须在8月19(星期二)日前提交至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
政策咨询: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0954-2088140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 0954-2031683
监督电话:原州区教育体育局纪检办公室 0954-202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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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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