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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5/2022-00020 发文时间 2022-12-09
发布机构 原州区审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中共固原市原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中共固原市原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原州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523日至618日,对固原市原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政法委)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重点对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得到了政法委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工作进展顺利。政法委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原州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单位基本情况

政法委是原州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属区委工作机关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固原市和原州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原州区政法工作作出阶段性部署,并督促落实;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组织政法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督促、指导辖区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措施的落实;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执法监督、窗口单位建设等措施;协调处理全区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办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办公室岗位、综治督导协调岗位、队伍建设指导岗位、执法监督岗位等5个岗位。核定行政编制9名,其中:公务员9名,领导职数共4名(常委、政法委书记1名,政法委副书记3名)。现有工作人员21人,其中:公务员9人,转业士官3人,铁路护路专干2人,“三支一扶”2人,实习生5人。为原州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本次审计发现,《原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的审计》(原审财报〔201910号)报告中所反映的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2021年度财政预算及决算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指标的通知》(原财(预)发〔20211号)文件显示,2021年政法委财政预算总收入7,236,900.00,其中:基本支出6,216,900.00元,项目支出1,020,000.00元(本级安排950,000.00元,上级专项安排70,000.00元)。

2.财政财务决算情况

根据政法委提供的2021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反映:年初结转结余2,226,496.10元,本年收入9,042,933.50元,本年支出11,265,619.90元,年末结转结余3,809.70元。

截至20211231日止,银行存款余额3,835.50元,固定资产账面总值1,065,508.70元,无形资产账面总值21,510.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政法委提供的财政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单位财政预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业务活动情况。但审计发现拨付专项资金账面结存,未发挥效益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255,814.80元专项资金账面结存,未发挥资金应有效益

审计发现,2021年度,政法委向张易镇、三营镇、乡村振兴局、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分局、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原州区人民法院拨付各类专项资金共计596,000.00元,截至审计查证日止,上述乡镇、部门(单位)账面结存255,814.80元未有效使用,其中:三营镇结存铁路护路平安创建工作经费625.00元,乡村振兴局结存政法专项补助资金24,400.00元等。对此,政法委应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督促上述乡镇、部门(单位)尽快有效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本报告有关内容,原州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政法委自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审计局。其中与审计局公告事项相关的问题整改结果,政法委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告。

2022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政法委报告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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