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第一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5〕2号)文件要求,现将实施主体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引进推广优质冻精,配套采购液氮0.5万升,加强良种扩繁,培育肉牛良种繁育场2个;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支持新建存栏肉牛50头以上(含50头)家庭牧场25个;新建存栏150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场5个;肉牛标准化养殖,补栏后备母牛450头以上;推进产销衔接,建设牛肉分割加工中心1个。
二、资金使用计划
(一)肉牛良繁体系建设35万元。液氮购置5万元,采购液氮0.5万立升,(要求企业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氮气分析合格证》。);肉牛良种选育扩繁30万元,培育良种繁育场2个。
(二)肉牛适度规模养殖445万元。一是建设50头以上(含50头)家庭牧场25个,每个家庭牧场最高补助资金10万元,要求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新建养殖棚圈500平米以上、青贮池400立方米以上,配套新购进全混合日粮饲喂、饲草加工、粪污清理等设备。二是建设存栏1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5个,每个养殖场最高补助资金30万元,要求选址科学、布局合理、新建圈棚1500平方米以上,青贮池1200立方米以上,配套新购进全混合日粮饲喂、饲草加工、粪污清理等设备。三是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后备母牛补栏45万,补栏后备母牛450头以上,要求存栏3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每头最高补贴1000元。
(三)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建设80万元。支持建设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1个,每个补助资金80万元,加工车间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年分割加工牛肉能力100吨以上,加工中心功能区布局合理,包括酮体储存区、分割加工区、包装区、成品储存区等;配套分割包装、分级加工、冷藏与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
三、相关要求
项目资金采取“ 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兑付,实地核查后依据现有养殖规模、设施,由高到低确定实施主体,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支持环节不得重复享受补贴。项目完成后,实施主体提出书面申请,原州区畜牧中心组织技术人员从用地、设施建设、设备购置、资金使用等进行全面验收,公示无异议后经银行账户兑付资金。
四、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申报项目的实施主体需向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由畜牧中心对申报项目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拟定项目实施主体。
1、原州区2025年肉牛产业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请符合建设条件的实施主体于2025年3月7日—3月13日期间进行申报,并提交2025年肉牛产业项目申报表;联系电话:0954-2029518。
固原市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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