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原州区农业产业强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根据头营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育目的在头营镇镇域内选择有一定经营规模、示范带动明显的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创建。根据原州区2024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完成5家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及奖励。
二、培育对象
原州区2024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实施主体为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养殖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龙头企业。
三、培育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头营镇境内正常从事养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并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账目完善,征信状况良好。
(二)申报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养殖规模,且联农带农效应明显,带动10户以上,每户增收1000元以上。
(三)申报主体服务机制健全,服务设施完善。
四、申报资料
(一)申请报告(包括新型经营主体简介、运行机制、设施设备、建设内容、预期取得成效等);
(二)2024年原州区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申报表;
(三)社会化服务组织章程,生产、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联农带农花名册;
(五)获得各级有关部门表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办公和活动场所相关图片资料。
五、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于2024年8月1日—8月15日期间进行申报,并提交《原州区2024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申报表》,联系电话:0954-2029518。
附件:原州区2024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申报表.doc
固原市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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