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 》(宁农(计)发〔2021〕22号)和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上报2021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及整合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原农发〔2021〕105号文件,按照社会化服务站建设要求经原州区畜牧中心验收,拟对验收合格的原州区泰安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固原市牧鑫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家按20万元/家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资金的兑付,拟兑付资金40万元,资金来源为原州区2021年宁夏六盘山肉牛产业集群项目(社会化服务站)补助资金。现予以县级公示:公示时间共5天(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1日),异议电话:0954——2029518。
公示单位:固原市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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