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部分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24号)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上报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二批财政支农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原农发〔2022〕84号)文件要求,原州区畜牧中心通过摸底筛选及实施主体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粮改饲项目拟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共七天(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3日),异议电话:0954——202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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