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原州区2022年改(扩)建滩羊肉加工营销冷链配送中心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共7天(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2日),异议电话:0954—2029518。
原州区2022年改(扩)建滩羊肉加工营销冷链配送中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 》(宁农(计)发〔2021〕55号和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原农发〔2022〕19号)文件,安排原州区2022年改(扩)建滩羊肉加工营销冷链配送中心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对配套完善精深加工和冷链配送设施设备,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开拓中高端消费市场,提高产品附加值方面进行补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按照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原农发〔2022〕19号)文件,安排原州区2022年改(扩)建滩羊肉加工营销冷链配送中心项目资金50万元,实际到位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资金50万元,已全部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补贴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规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 》(宁农(计)发〔2021〕55号和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原农发〔2022〕19号)文件综合评分,评价共设立三级指标,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110个,绩效评价满分为100分。经综合评分,自评得分100分,总体评价为优秀。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按照原州区2022年滩羊产业专项绩效自评方案要求,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实施的原州区2022年改(扩)建滩羊肉加工营销冷链配送中心项目开展效益评价工作。
2、组织过程
一是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对项目实施各环节资料进行整理,为效益评价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二是根据2022年滩羊产业专项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科学评价项目实施效果。三是根据项目实施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地完成项目效益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
按照自治区2020年滩羊产业专项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了项目绩效目标一级、二级、三级自评指标,对照项目设定的目标,我中心认真从项目资金和绩效指标(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一级指标相关二级、三级指标)内容进行了项目绩效评价。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项目计划改(扩)建羊肉加工营销冷链配送中心1个,实际完成1个。
(2)质量指标。完善配套了精深加工和冷链配送设施设备,通过估算建成后年生产销售羊肉200吨以上。
(3)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内容按进度提前完成。
(4)成本指标。严格按照方案补助标准进行补贴,补贴资金共5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实施主体增收明显。
(2)社会效益。示范带动作用效果显著。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配送中心产品持续向绿色环保、健康安全方向发展。
(4)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后,推动了原州区滩羊产业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没有出现偏差。
四、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该项目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符合要求,完成了各项建设内容,示范效果明显,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达到了项目建设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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