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18号) 原州区畜牧中心《关于上报2023年草畜产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原牧技字〔2023〕11号)文件,固原市原州区亮子家庭农场、固原市原州区海东家庭农场、固原市原州区汇志聚兴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04家实施主体,经原州区畜牧中心组织人员实地验收,完成全株玉米青贮119835.8吨、示范优质牧草种植300.00亩。现按照全株玉米青贮每吨不高于50元,每个实施主体补助不超过50万元,优质牧草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的补助标准,拟兑付资金300万元(详见下表),资金来源为原州区2023年粮改饲项目资金,现予以县级公示:公示时间共十天(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9日),异议电话:0954——2029518,监督电话:12317。
公示单位:固原市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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