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5〕8号)和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原州区财政局《关于上报2025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原农发〔2025〕111号)文件,固原市原州区金谷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等119家实施主体完成全株玉米青贮112670.7吨,经原州区畜牧中心组织人员实地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现按照每吨26.804元,每个实施主体补助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标准,拟兑付资金302万元(详见下表),资金来源为原州区2025年粮改饲项目资金。现予以县级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共7天(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异议电话:0954—2029518,监督电话:12317。
公示单位:固原市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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