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原州区委办公室、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党办〔2025〕13号)文件要求,辖区内加工企业与本地种植主体签订订单收购协议并开展加工,经企业申报,区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对2个企业收购加工的中药材通过现场查验,审阅企业台账等方式进行抽查验收,抽验合格中药材129.053吨,其中: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收购加工红花29.053吨,固原康恒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收购加工100吨,拟支付补助资金24.5265万元。并于2025年10月13日通过了项目验收,现将验收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
监督电话:0954-2669071
固原市原州区种子管理站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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