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州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党办〔2025〕1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原州区是六盘山道地药材的优势产区之一。2025年,按照“育龙头、建基地、强加工”发展思路,以东部黄土丘陵区为重点,大力发展“公司+基地+农户”及“订单种植”模式,巩固提升安和千亩黄芪种苗基地,建设官厅、南屯2个千亩红花种植基地,新建明川、南坪、大北山、东埫4个农光互补实验基地,带动全区中药材面积达到3.5万亩以上(含林下种植),加快开发药食同源延伸产品,年加工中药饮片6000吨以上。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
原州区11个乡镇。
(二)种植面积
计划补贴种植面积20000亩。
(三)主推种类
红花、黄芪、黄芩、柴胡、贝母、药用芍药、药用牡丹、小茴香等品种。
(四)主推技术
重点推广红花机械化精量播种技术、黄芪标准化栽培技术等技术。
(五)补贴对象及标准
1.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域内种植中药材(不含林下种植),每亩补贴200元;种植红花、黄芪,每亩补贴300元。
2.经营主体: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当年种植中药材(不含林下种植),每亩补贴200元;种植红花、黄芪,每亩补贴300元,每个主体补贴不超过30万元。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100亩中药材,需带动原州区籍10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或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4人以上)参与中药材产业发展人均至少增收3000元以上。
3.收购加工补贴:辖区内加工企业与本地种植主体签订订单收购协议并开展加工,红花(干货)每吨补贴5000元、黄芪(干货)2000元、其他中药材(干货)1000元,每个加工主体最高补贴50万元。单个加工企业每收购10吨中药材,需带动原州区籍5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或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2人以上)参与中药材产业发展人均至少增收4000元以上。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资金或纳入本年度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农业经营主体,不再享受种植补贴。
(六)验收标准
采取“乡村两级自验,县级抽验复核”验收方式。种植面积验收与质量验收同步进行,面积验收采取GPS打点勾图或第三方实地测量方式(请留存相关自验资料),种植密度及生产标准符合单品种种植要求,种植成活率达到80%以上,不缺苗断行垄、无杂草。
(七)补助方式。
1.经营主体:按照实际验收面积,以直补的方式支付到农业经营主体账户。
2.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直补的方式支付到村集体经济账户,再由村集体支付到农户账户。
三、资金预算及使用
计划补贴资金3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中药材种植所需生产资料购置、田间管理等费用。
四、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为2025年2月至2025年12月底,项目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5年2月1日-2025年4月30日)。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根据种植季节,组织动员经营种植主体及时种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5月1日-2025年8月31)
根据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开展自验、抽查验收、县级验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9月1日-2025年12月30日)。全面总结项目建设工作,开展绩效评估总结,整理项目资料档案。
五、实施程序
(一)奖补原则
1.坚持对象精准的原则。奖补对象为原州区辖区内种植中药材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坚持先建后补的原则。受奖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年初须制定中药材种植计划,经村级申报、所在乡(镇)审核,在区内当年完成建设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落实奖补政策。
3.坚持联农带农的原则。受奖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必须通过配股分红、土地流转、订单收购、吸纳务工、资金(物资)入股、技术服务、带动集体经济分红等多种或至少两种方式,与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一定数量的农户(必须含有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增加收入。
4.坚持不重复奖补的原则。同一地块或收购加工企业当年只允许享受一次奖补政策,当年已享受其他作物奖补政策或中药材种植和收购加工专项补助资金的地块或收购加工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奖补政策。
(二)申请推荐
符合奖补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应向生产经营地所在村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核实后,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推荐。同时,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各项制度、财务报表等;
2.产业基地产前、产中、产后的照片;
3.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农户务工的,提供工资支付凭证(银行流水、实名微信转账);吸纳农户资金入股的,须将协议书、股权证、分红单发放到户,按期兑现分红,并提供银行流水等支付凭证;申请收购加工补贴的企业必须具有收购加工所需的厂房和加工设施设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农户签订中药材收购协议的,并按收购协议约定收购,同时提供有关收购票据和银行流水等支付凭证;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的,提供与技术服务相关证明材料及通过技术服务增产增效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土地流转带动农户的,需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有规范的流转合同、花名册及流转费支付凭证。新型经营主体吸纳村集体经济资金的,需提供协议书、分红凭证。
(三)乡(镇)级验收
乡镇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逐户实地核查,核实规模,评估效益和带动效应。验收必须按本方案及相关规定据实进行逐项验收并填写验收表,上报验收花名册必须有乡镇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完成后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奖补标准对象的相关资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种子管理站)抽查验收。
(四)抽查验收
区种子管理站对乡镇上报符合奖补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抽查验收,完成后开展资金兑付和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级验收。抽查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奖补资格。
(五)资金兑付
对抽查验收合格的奖补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区种子管理站)负责按照资金审核要求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受奖补的对象账户,并建立补贴台账。抽查合格一批,公示兑付一批。
(六)县(区)级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经抽查验收后符合奖补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县级验收,完成验收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2025年计划种植中药材2万亩以上,预计种植主体及农户可增收1000万元以上(红花产量10公斤(干)/亩,产值1400元/亩,成本800元/亩,利润600元;芍药(多年生)产量1000公斤/亩,产值10000元/亩,成本7000元/亩,利润3000元;柴胡产量60公斤(干)/亩,产值6000元/亩,成本3700元/亩,利润2300元;黄芪(育苗)产量800公斤/亩,产值16000元/亩,成本7000元/亩,利润9000元)。
(二)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可带动全区种植中药材2万亩以上,同时通过技术帮扶、务工、地租等带动农户(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增产增收,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三)生态效益
中药材全生育期使用化肥、农药量比其他农作物减少5-10%,同时种植中药材可与其他作物进行轮作倒茬,后茬作物抗病增产效果显著,整个轮作周期内化肥、农药使用量明显降低,可有效降低土壤化肥、农药残留。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种子管理站和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验收等工作。
(二)严格资金使用
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产业奖补资金,确保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
申请对象必须保证申请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如有虚报冒领,骗取奖补资金的现象,一经发现,追回奖补资金,取消奖补资格,拉入黑名单,不再给予项目扶持和银行贷款、政策性保险等优惠政策,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规范项目公示
实行中药材种植补贴项目三级公示制度。村组、乡镇自验结束后在乡镇政府及村委会进行两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县级抽查验收、县级验收和资金拨付;县级验收结束后在原州区政府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公示内容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主体名称、类别、种植数量、种植地点、补贴资金数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严肃工作纪律
加强中药材种植补贴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产业奖补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1、2025年中药材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小组名单
2、2025年中药材种植补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固原市原州区种子管理站
2025年3月30日
附件1
2025年中药材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小组名单
组长:张玉龙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倪 永区种子管理站站长
成员:康义原州区种子管理站副站长
杨宏伟 官厅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永兵 寨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叶宏金 头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范少华 开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海宏科 彭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丁志龙 张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 源 黄铎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 凯 中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 军 河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曹旭源 三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金 鑫 炭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希远 区种子管理站高级农艺师
韩芳陵 区种子管理站高级农艺师
汪士海 区种子管理站助理农艺师
张渊浩 区种子管理站农业工程师
姬 丽 区种子管理站技术员
田小虎 区种子管理站技术员
马 楠 固原市原州区科技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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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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