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3/2021-00107 | 发文时间 | 2021-07-15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原州区校外培训机构“双公示”评估自评表 |
“双公示”评估自评表 (评估区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 ||||||||||
填报单位(盖章):原州区教体局 联系人: 秦晓霞 联系电话: 2089365 日期:2021 年5月9日 | ||||||||||
序号 | 自评类型 | 数据完整性 | 数据合规性 | 数据及时性 | ||||||
部门台账数量 | 部门上报数量 | 完整率 (40分) | 上报合规量 | 合规率 (30分) | 迟报量 | 及时率 (30分) | 备注 | 自评得分 | ||
1 | 行政许可 | 7 | 7 | 1 | 7 | 1 | 0 | 1 | 100 | |
2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0 | |||||
合计 | ||||||||||
说明 | “双公示”信息包含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 | 本部门实际产生的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量(部门提供“双公示”信息台账记录)单位:条。 | 本部门上报“宁夏十公示报送系统”的信息数量单位:条。 | 完整率=(部门上报数量/部门台账数量)*100% 该项得分=完整率*40 | 符合“宁夏十公示报送系统”校验规则的信息数量,单位:条。 | 合规率=(上报合规量/部门上报数量)*100% 该项得分=合规率*30 | 迟报量=“双公示”信息上报时间减行政决定作出时间大于20个工作日的上报数据量,单位:条。 | 及时率=(1-迟报量/部门上报数量)*100% 该项得分=及时率*30 | ||
注意事项: 1、部门自评结果要严格按照本部门实际情况填写,自评之后须签订“诚信评估承诺书”,保障自评估结果真实可信,严禁谎报、错报; 2、部门在完成本部门自评之后须将本部门一季度“双公示”信息台账记录随自评表一同上报,方便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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